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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章 关于试点、关于二季度小总结 (第2/12页)
止冻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是关于补充修订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草案公布,草案将于2014年1月1日实行。 第一大块内容所描述的内容很明确,保交楼,顾名思义,即确保已经展开预售的所有楼盘能平稳、有序、及时的完工交付。 主要涉及到的方面有,进一步加强开发商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防范违约风险,确保楼房保质保量如约交付给购买者。 要求各大银行、相关机构等等落实具体责任等等。 规定很细致。 所有可能钻空子的地方都被堵上了,责任落实到各个主体。 比后世上面提出的‘保交楼’从法律、规定、标准、责任等各个方面更加细致,几乎是不讲究灵活度的。 一切为了确保楼房如期交付。 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 第二大块内容就更简单了。 预售证的冻结十分简单,虽然市县一级的住建单位可以进行相关批准,但证书由省住建单位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 源头把控在省里。 下面再怎么有办法也没用,上面不核发,这流程直接终止。 第三大块内容是配合第二大块内容来的。 占据篇幅是最长的。 没有要一棍子打死预售制的意思,毕竟预售制本身的影响不小,有它积极的一面。 主要内容是抄作业。 预售这个东西是香港的舶来品,是那边五十年代开始进行的楼花机制,九十年代内地引入了这个机制,但作业只抄了一部分。 楼花机制在香港施行了五六十年,早在2003年时期出现过交付风险,然后当地经过审慎立法,约束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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