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大发现》(七十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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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大发现》(七十二) (第11/12页)

”《易传》。王弼用意十分明确是想排除其“卦说”,即与《周易》义理不合的说法。而《周易正义》却把《易传》里的《系辞》、《说卦》等编入一并疏解,自然把《周易》又变成双重性质,即理即筮的性质。本身孔颖达对《周易》注疏,虽以王弼注本为基,但还是抛开王弼注《周易》思想,依然把《周易》文辞注疏成有占的一面。

    再如《周易正义》卷七里言:“疏,正义曰,天一地二,至谓之神此第十章也。前章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卜筮尚其占。此章明卜筮蓍龟所用,能通神知也。”

    所以到北宋虽有程颐言《易》,是遵循了王弼的象数义理释解《周易》,注释今本《周易》卦爻辞并不杂筮说,又同王弼那样不对有筮术思想的《易传》文进行注释,是很可贵的,也被后人认为是义理派。但程颐已然是以象数义理释《周易》,并且认为《周易》有“占”的一面。《程氏易传》序里明确无误的认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这程颐易学同样又是矛盾的,这是帝制里义理派者的通病。

    在“易学”史上唯有王弼的象数释解《周易》的义理而不杂筮说外,也没说过《周易》有占的一面说法。而整个后封建社会里的“易学”里既是从象数解释《周易》,又是把《周易》作双重性质,只是在双重性质说上,孰重孰轻而已。

    到南宋朱熹,终于站出来说《周易》是卜筮之书,著《周易本义》,偏重从占筮的角度去讲《周易》,并无端的增加出筮理与筮法。可朱熹已然不忘从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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