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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七) (第4/13页)
曰:干体刚健,遇险能通,险不能险,义不穷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蜀才曰:此本大壮卦。 案:六五降四,有孚,光亨,贞吉。九四升五,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虞翻曰:谓二失位,变而涉坎,坎为大川。得位应五,故“利涉大川”。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虞翻说的“四之五,得位正中。故"光亨"”,同样是“以经解经”的遵循,“得位正中”正是遵循《易传·彖》文里的说法,严格的说曲解《周易》始于《易传》。虞翻虽也有遵循《易传》文里的阴阳、爻位之说,但更多的是以“汉象数”注释经文,同时又进一步演义了“汉象数”易说。这也说明早在《易传·彖》文都以卦爻阴阳、爻位等附会《周易》文辞了。因象数里爻位也各有代表含义,如天、地、人位、贵、贱位、阴阳得位与不得位等等。可虞翻在对所谓《需》卦辞注释,怎么扯到《大壮》卦里呢?如蜀才对《易传·彖》辞“"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的说法“此本大壮卦”,也说到《大壮》。这种说法并不是通过“错卦、综卦、互卦”(即从一个卦符号上的颠三倒四,错综对应而变出另外的卦符号)里的说法,而是“象数”里消息卦(卦爻画阴阳升降变化)说法。“象数”中认为《需卦》九五爻画原为《大壮》九四爻画变来的。是《大壮》变《需》卦(一个爻符号)时,《大壮》九四上行而得中,遂为《需卦》九五(俗语不是有九五之尊之说),得尊位(天位),即得中正之位,成为至尊。这正是虞翻说的“大壮四之五……四之五,得位正中”来源,也是“孚谓五”说法的来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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