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寨主_第六百五十三章 财政之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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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五十三章 财政之道 (第5/9页)

,会不会比以前更理直气壮?

    “所以才要进一步官府下乡,官吏一体。有官府在乡,才能维护公平正义。有官吏一体,往日沉于县乡,与乡绅勾结的吏员才能浮出水面,受地方和中央直接监管。同时我们也要订好民会章程,从中央到地方两个层面来监管民会的正常运转,不让其被恶绅把持。民会代表,终究是民,其他民人,借着民会,总也是个抗衡之处。”

    楚行如此解释着,他还有话没说透,设立民会,这就是个几方博弈的平台,政府和民人之间博弈总额。

    然后政府监管,保障公平正义,让民人各阶层在民会里博弈摊分。就华夏传统而言,民人相对政府,小民相对乡绅,总是弱势而不敢言的,但在一个规则明晰的框架下,弱势一方也总能找到主张自己权利的空间。

    在其他官员看来,民会就是个民人自决分摊税费的工具,如果这个工具能正常运转,地方和中央的分税制,就能顺利推行了。

    “本朝还未完全恢复明廷对民间的控制,根据各县的呈报,预估今年的正税会少三成,借着民会,也能将钱粮总额步步补足。”

    楚行说到了民会的现实作用,那就是夯实新朝对地方的把控。

    接着话题转回正途,地方和中央怎么分税?

    分税制涉及一个体系问题,到底要设置几级财政?考虑到目前的现实,楚行决定先只设置县和中央两级,府一级只是个协调机构,等地盘再大一些,再来考虑省一级。

    而中央和县要怎么分税,这个问题楚行心中大致有底,但还需要具体数字作参考,跟内阁和户部官员核算了一整天,楚行最终决定,摊丁入亩后,正税和之前明廷所收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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