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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一张 黄宗羲授课(上) (第9/9页)
坐大,但凡朝廷得力,留于地方州县的正税,只够供养官吏、学官生员等等。其他诸事,非得特例,都得靠地方民人自理。所以历代州县官府,在正税之外都有杂派,这无关贪腐,而是迫不得已的治政之策。” 黄宗羲接着说到,自秦汉始,徭役就是朝廷向地方“侵税”的战场。汉时成丁要服正卒、戍边和更卒三类。正卒和戍边都是当兵,期限不过两年,而更卒则是每年要在本地服一个月徭役,负责土木工程、驿传、漕运等等体力活,之后这更卒变为出钱代更的“更赋”,这钱自然就收到朝廷去了。 朝廷做的是大工程,办的是大事,可地方州县要修城廓,要造桥,要修水渠河堤,要组织民壮防火防盗,这些小事朝廷管不到也管不了,只好地方自己解决。一些临时工程可以由地方官出面筹措,一些长期工程,比如养更夫民壮等事情,那就得靠地方搭着正税来收杂派解决,杂派的根底就在这里。地方官贪腐,只是将自己的私欲又搭在了杂派上,而非是贪腐造就了杂派。 历代赋税改革的背景,都是朝廷原本的赋税体系难以维持,核心原因是,历代开国,规划财税制度均以僵化而理想的状态为基础,毕竟朝廷以外儒内法为治政思想,目标就是追求一个僵化而静态的天下。 但历史从不是静止的,天下也一直在变化,僵化的财税体系跟不上发展的形势。历代赋税改革的思路都很简单,将计税基础重新退回到相对还算僵化不变的田地上面。把田税丁税乃至地方杂派摊入田税后,地方靠着杂派组织起来,用于解决地方本地公共事务的税费也被刮到了朝廷腰包里。渤海郡公的明末大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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