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_第98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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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83节 (第5/7页)

序”,加油员收到发油凭证后,应该认真核对品种、数量、检查装油容器,无疑义后,接通加油软管或加油枪……

    可是加油员什么都没做,仔细想想加油员和加油站应该承担责任。

    再就是,你说油舱内有不合格的燃油,就应该追究供油方的责任,但你没有,这一样属于遗漏责任主体。

    分局第一次应诉时请的律师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一上来就提出法院无权对长航分局水上消防支队的事故认定进行司法审查!结果被法官引经据典,用一个个法条和一个个司法解释给驳回了。

    然后又以黄港水上加油站所属公司是中石化和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为由,称中石化的《加油站管理规范》在这儿不适用。

    可在水上加油方面国家没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官认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就应该遵照行业规范,而中石化的《加油站管理规范》就相当于行业规范。

    至于受油船当时空载,船舷太高,客观上导致加油员没上船,一样不能成为加油站对火灾事故发生没有责任的理由。

    总之,一审判决有理有据,支队输的不冤。

    韩渝放下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沉默了片刻问:“二审马上开庭,看样子赢的可能性不大,你们是怎么考虑的?”

    “我们……我们能有什么考虑,现在只能听上级的。”

    “哪个上级?”

    “齐局说这个官司不能输。”

    韩渝哭笑不得地问:“错了就是错了,认输认错有那么难吗?”

    李明生愁眉苦脸地说:“韩局,我们败诉没什么,我这个支队长可以不做,可总队维持了我们的事故认定,总队那么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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