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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王生选才 (第5/8页)
没有如常人一般对科举制有偏见。 实际上,科举制是利大于弊的。 要评价科举制度功过,自然需要了解科举制度形成之前的人才选拔制度。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 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 到了东周,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 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 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 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 这个制度开始初衷的改变察举制的劣势支出,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 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 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 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也即是说,科举制度出现之前的一系列人才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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