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启明(大明世祖)_第五章司法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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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司法权 (第3/4页)

的三成,就已经卡住,难以进展。

    更关键是,伴随着新政的展开,通判,商税,种种措施与地方士绅矛盾极多,县衙很难贯彻落实。

    最后来了一句感叹:“亲民官难做,昏官也难做……”

    商税涉及到了地方士绅的切身利益,而通判的设立,则渐渐侵害到地方保守的司法权体系。

    说白了,村规,乡约,就是束缚农民的绳索,私刑屡见不鲜。

    就连死罪,在那些保守的村民看来,也是他们应该的,县衙决不能干涉,也不允许干涉。

    这让县衙的威势难以下及村乡。

    郑森对此一直在努力。

    任免大量的里长、保长,宣扬教化,并且强调地方私塾老师的重要性。

    效果不错,但如果想要在县里如臂挥使,则是极难,

    他最大的功劳,就是让通判对于全县有了具体的司法权,从而树立了衙门的威信。

    “县尊,府里要求咱们送赶考的举子们去保定汇集……”

    “春闱到了吗?”郑森一愣,旋即笑道:“好了,好啊,知道了。”

    对于这些赶考的举人,县衙不仅要派专人护送,并且还要送上路费,可谓是殷勤至极。

    因为那些举人,在地方上有着其巨大的威势,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说,话语权不亚于他这个知县。

    无论是秦汉时期的里亭,三老,还是如今的里甲,都是地方本土人。

    只是在以前为豪强,如今为士绅罢了。

    好多人吹嘘,说秦汉地方控制力强,能够直接对百姓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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