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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司法权 (第2/4页)
句不偏不倚,但做起来极难。 早在湖广时,如今的皇帝,曾经的豫王,就在幕府之中改革官制,增添了通判一职。 即,从七品,专门负责地方司法审判,一切的大小桉件,诉讼,都由通判来负责。 而作为知县,只有最后的审核权,并不能具体干涉其事宜,毕竟人家的上头是省按察使,与布政使同级。 但自有国情在此,知县如果想要干涉桉件,自然有各种办法,例如打回桉件重审,亦或者指示衙门不配合,卡预算等等,足以让通判难为。 “区区一个小舅子,府君就敢干涉本县诉讼,这要是传扬出去,我这个知县还干不干?” 郑森看得门清。 事关府君亲戚,他乐于在门外看热闹,但是一旦掺和进去,那就黄泥巴掉裤裆,洗脱不得。 而且对于他这个知县的威严,也是巨大的打击。 “告诉李通判,一切要秉公处理,本县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郑森正气凛然地说道。 他上面有人,前途远大,自然不会畏惧知府的权势。 “是!”随从只能应下。 来到书房之中,他见到了一封从河间静海县寄来的书信: 大木兄亲启…… “黄太冲竟然想到给我写信,难得——” 郑森一见是黄宗羲的书信,立马就轻笑了几声,拆开来看。 内容倒是常规,问候了几声安否,就开始诉苦起来。 首先是黄册的重新编修,静海县衙役不足,半年的功夫,才梳理了整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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