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八年_第六百七十一章 纸上得来终觉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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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七十一章 纸上得来终觉浅 (第3/7页)

。考虑到爪哇岛在土地面积、华人数量、人员结构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巴城并没有完全照搬北海镇的《农会法》,而是在经过了长达两年的前期调查后,单独制定了一套与内陆地区完全不同的行政条令。赵新打算将来在北海镇所属的东南亚各地都采用这一制度。

    简单来说,巴城农会在现阶段的主要目标就是推广新型作物和牲畜、经办农技和养殖技术推广、农畜产品供销以及强制农民储蓄等有关农业的一切事。农会在组织架构上采取三级制,以对应北海镇在东南亚的总督区、行署、乡村的三级行政体系,同时农会的法人由对应的北海镇行政主官兼任,由此便将北海镇的政府管理触角深入到了种植园和乡村。

    在农会代表的选举上,首先是由各种植园单独召开农事小组会员大会,选举小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及出席农会的会员代表,推荐理、监事候选人;再举行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监事;最后成立理、监事会,由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从会员代表中选举总干事。

    根据官方条例,只有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才能成为农会会员。所有成员须缴纳入会费--10北海元,之后每年5元。掏不出这个钱的可以由军管会先行垫付,等获得收成后再行扣除。华人农民当然不想交,可问题是不交钱就进不了农会,不进农会就拿不到新作物种子,收获后农会也不负责购销。

    为了解决农会在成立初期经费不足问题,赵新通过军管会一次调拨五十万北海元,在巴城成立了一家专为农会成员员服务的信用部,也就是专门为农民服务的金融部门。除了向农民提供借贷,用于购买种子、工具、化肥外,还提供了存款和代收税费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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