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六百二十五章 细数落花因坐久 (第6/7页)
,其他人则一律不斗不分。 改造苏鲁克制度,首先要做的就是如何让牧主和牧民两利,减少压榨。刘铮借鉴了另一时空历史上的做法,他让工作队和各旗的大牧主商谈,将放“苏鲁克”的期限一般规定为三年,在此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收回或不放。并且规定了应由牧主和放牧户及保证人三方签订合同,交当地军管会或工作队备案的做法。 以放羊“苏鲁克”为例,原来牧民接放的“苏鲁克”所生的小仔和剪下的羊毛,牧主一律要拿走6~7成,牧民所剩的只能糊口。而经过北海镇的协调后,每百只母羊每年向牧主交50只羊羔,其余的羊羔、羊毛和奶制品全部归“苏鲁克”牧民;此外,每百只母羊要是只带50只羯羊的话,“苏鲁克”户只得羊毛,不要工钱。 要知道十八世纪的蒙古牧民对羊毛的利用都是采用擀毡工艺,这是一种没有经过脱脂处理,只通过敲打弹毛、摊铺、堆叠、擀毡等工序制成的毛毡,乃是牧民生活中的必须品。一般的毡子可以用于蒙古包的毡墙或是做衣服做鞋,而用长绒毛制成的上好毡子则可以用来织地毯。 在赔偿救济方面,规定除了因不可抗拒的传染病、暴风雪、狼灾损失外,其他因放牧不当牧畜遭到损失时,由“苏鲁克”户负责赔偿。 除此之外,刘铮还亲自制定了放马和放牛的“苏鲁克”具体标准。 如此一连串手段使下来,极大的改善了中下层牧民尤其是贫苦牧民的生活,并为他们解决了发畜牧业所必备的各类母畜和种畜。同时牧主们也得了利,虽然没有过去多吧,可毕竟打消了北海军要分他们家产的顾虑。 半年后当新苏鲁克制度在土谢图汗部各札萨克旗全面推开后,刘铮便颁布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