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八年_第五百九十二章 曹鹏的新去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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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九十二章 曹鹏的新去处 (第7/8页)

变后的税制统一按商品交易额的百分之五征收,完税后领取票据作为证明。

    对于之前满清官府所采用的由本行经济人代为征税的做法,曹鹏在和陈青松、赵新商议后决定暂时保留。经济人由行署核发“课税资格证”,上面有照片有钢印,算是税务部门成立前的一个过渡期。

    过去宁古塔副都统衙署为了控制粮食市场和征收粮食交易税,设有官斗二十四面,斗头二十四人。在交易中,官府收税,斗头拿佣金。斗头由官府委派,并取得粮行保证,领取课税印帖后,方可执行过斗任务。

    北海镇到来后,对粮食交易实行了统购统销,全部收回北海商社管理。原有的24名“斗头”在经过治安警署的甄别后,大部分都进入了北海商社下设的粮油公司。这些人除了领取固定薪水外,还会根据每年粮食收购的完成情况发放奖金。

    跟北海镇、富尔丹城和伯力这些地方从一无所有开始建设不同,宁古塔、珲春和三姓在北海镇到来之前就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私人商业。打下宁古塔之前,城内已是铺户众多,门类齐全,其中有布铺13户,饭铺11户、杂货铺10、面铺28户、铁铺5户、油铺2户、碾铺3户、当铺10户等近百家。这些商铺有的是外地流民集资开办的,也有少数当地满人和流人入股合开的,股份有银股与身股两种。

    另外位于城北卡伦屯的“义兴烧锅”,开业至今已二十年,也是当地的重要铺户。烧锅铺在宁古塔地区之所以重要,一是天气的缘故,不分男女都要喝酒取暖;再有就是满族人春秋两季的“跳神”祭祀,需要用到大量的蒸馏酒。

    城市经济虽说初具规模,不过还远不能满足百姓日常所需。

    比如北海镇来之前,当地百姓日常生活里没有蜡烛,而是点自制的“糠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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