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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二节 影响(2) (第3/8页)
与它一同诞生的,还有胯下之辱这个典故。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是蹭饭,为何大妈能得到报答,而那个亭长却只获得怨恨? 这就跟古典时代的中国士大夫和贵族的观念有观了。 所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韩信最初,是以食客身份在那个亭长门下蹭饭的。 表面上看上去,韩信似乎每天都是在蹭饭,混吃等死。 但实际上,两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 亭长给韩信一日三餐,而一旦有事,韩信需要拿命来报答这个亭长,甚至可能,这个亭长让韩信去死,韩信也一定要去死。 所以,韩信蹭饭蹭的理所当然。 之后,亭长妻子断了韩信的供应。 这就相当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两人从主从附属关系中解脱出来。 这就好比,你在某个公司上班,老板按月给你工资,你按时打卡上班。 哪怕你每天都是坐在办公室发呆,那也是你的权力。 谁叫老板不给你任务呢? 而之后,老板不给你发工资了,你当然就知道,你被开除了。 你与老板之间,当然是两不亏欠。 而大妈赠饭,就又不同了。 这就跟你遇到困难,流落街头,一个好心的大妈,给你吃住,还赞助你路费。 数年之后,你因此飞黄腾达。 但凡有点良心,你自然要回去报恩。 而在此时,这样的关系更加复杂而且更加的多变和严苛。 从伦理道德角度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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