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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0 (第3/4页)
特先生对吧?” 伯莎摸了摸头发。 “……那当然,”她漫不经心道,“迈克人长得标致、足够绅士,还那么聪明,不喜欢他才奇怪吧?” “我指的不是你心目中的喜欢。” 简·爱小姐捧着茶杯,柔声道:“是我心目中的喜欢。” 伯莎:“……” 这么一问,其中意味完全不一样。 她明白简的意思。 一名二十一世纪的人来到十九世纪还能活得那么自在,伯莎觉得除却自己有钱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来到伦敦,就认识了迈克罗夫特。 贫民窟的孩子们不讲礼数,因而伯莎的性格不是问题。但对于任何一名体面人来讲,她的放肆几乎可以斥之为“野蛮”。但迈克罗夫特是不介意的。 和他相处的时候,伯莎时常会忘记对方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 喜欢不喜欢?当然喜欢。 谁会和不喜欢的人睡觉啊? 看着简·爱小姐明亮的眼睛,伯莎沉思片刻,而后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她沙哑的声线中带上了几分笑意,“爱德华告白了对吧?你答应了他。” 简没说话,却只是笑。 当然答应了,如今的简·爱,和罗切斯特是平等的——她拥有独立的人格,拥有自己的事业,即使没有家庭,不去结婚,也照样能活的轰轰烈烈。她现在甚至还有继承权,即使表兄表姐妹会平分爱先生的遗产,简在未来也是拥有五千英镑嫁妆的体面小姐。 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没有拒绝罗切斯特的理由。 多追了大半年,甚至追到了马德拉群岛去,罗切斯特终于追回了心上人。 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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