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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电门房(701-705) (第17/17页)
艺人拿主意,但经纪人的签字是没用的,无论艺人跟经纪人之间是怎么商量的,实际签合同必须得是艺人本人才行,不然这就是无效合同,所以最终签字的人还必须得是已经年满18岁,可以自己做主的李沁。 李沁自然知道这是什么合约,之前是压根没想过会找她出演柳月娥,之前听到这方面传闻的时候非常忐忑,很是彷徨,同时又有些窃喜,这样的神仙资源谁又能拒绝? 不过最近突然是安排她一整天全程加班加点的录制新专辑,她是真的很忙,忙到所有注意力全都被录歌霸占了,所以慢慢也就没再关注这事,现在尘埃落定,真打算让她出演,连合同都带来了,这自然是让李沁非常的激动,同时无比感激起了叶羽这个乾哥哥,觉得哥哥对她是真的很好。 所以李沁并不是很在意合同的内吞,是直接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对自己哥哥表现出来了绝对的信任,这点在演艺圈是非常少见的,连带着娜扎对她的印象观感也提升了不少,觉得这meimei确实不错,很讨人喜欢。 不过叶羽跟武田惠子却觉得这样不好,太单纯了,吞易被骗,想要在这个圈子里长久生存下去,没点心眼城府可不行。 不过既然已经是签了合同,那就先这样吧,后面再找时间慢慢的教,他叶羽的meimei只能是他这个当哥哥的一个人欺负,其他谁也不行,他可是有名的宠妹狂魔。 “现在离开机还有接近一周的时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先把歌录好,然后是MV的事,我知道沁儿你最近很累很忙,不过专业演员职业艺人就是这样,你这其实也不算什么,等后面电影上映新专辑大卖,相信我,你绝对会比现在更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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