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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不认识他 (第4/5页)
于半官半商,又有钱又有权,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性格叛逆,故意把自己打扮成“站街女”。而外表清秀,打扮普通的白T恤牛仔裤妹子,其实最土豪。一句话解释:老子是沪市最大房地产商之一。 生活方面,三个妹子都挺良家,交过男朋友,但不滥交。毕竟家庭背景不俗,该有的家教都有。 另一边,裴子淇与姐妹们喝酒聊天,女生聊天的内容不外乎几种:衣服、包包、化妆品、小鲜rou明星。 比如最近很火的混血小鲜rou威尔斯,威尔斯在女人心中,就像秦宝宝之于宅男。 从他加盟《我是歌星》到现在,已经有三期,收获大把大把迷妹,混血儿似乎有天然优势,远比纯种土著要帅气。唱歌又好听,高音飙的震撼人心,让妹子们喜欢的不要不要。 “我最喜欢威尔斯,怎么能这么帅,而且唱歌还好听。”说话的是打扮妖艳的陈清袁,性格很叛逆那个。 “我也喜欢他,李荣兴都没他帅。”波西米亚长裙的妹子也兴奋道。她叫葛庆。 “上一期节目,我去了现场,感觉威尔斯比电视上更有魅力,可惜没要到签名,他的团队不接受签名要求。”打扮良家的妹子叶柔,说话时眸子亮晶晶,笑容泛起。浑然忘了,凭她们家里的背景,一个电话就能让威尔斯什么的乖乖听话,别说签名,陪吃陪喝都没问题。 “其实唱歌吧,我是觉得秦宝宝的歌最好听。”裴子淇也发表意见。 陈清袁撇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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