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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儒与法 (第3/7页)
算,而是低下的臣子们认可不认可,不认可,你做的再好,也不合格,臣子就不该臣服,而是该将国君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来。 这就是儒家真正的‘礼’,对错的最终解释权都在儒家手中,说白了,就是儒家一大独大之后,垄断了学术的解释权,成为了争权夺利的工具。 这里面有没有儒家古意使然,谁又说得清楚?至少两千多年来,必定有人发觉,但无力改变。 法家,则不同,‘法’即是‘规’,‘规’就是‘条规’,是必须在书面上体现出来的,给与解说,需要向百姓陈述,并严格按照法规来实行,相比之下,刻板,但公正这点,没有那家学说能与之媲美。 刘浩没有将这个想法说出,只是摇摇头,否定了荀攸的说法; “公达兄,元皓先生,在我认为,儒家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人治!” 刘浩说完,给了荀攸和田丰思考的时间,刘浩喝了一口茶,接着说道: “儒家将‘人’想的太过理想化,目的是将所有人都调教成君子、圣人,哈哈哈,可能吗?” 刘浩一句反问,让荀攸和田丰都眉头一皱,想要反驳,却又无从举例,理想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刘浩不等他们反驳,接口急需说道: “当我们把理想寄托在‘人’的道德修养之时,就需要承担主政者道德败坏的破坏; 纵观历史,又有哪个皇帝是道德典范?反而道德败坏者众! 指望一个皇帝,甚至一个权臣成为道德楷模,就是儒家最大的失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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