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零五章 以这样的方式落幕 (第3/5页)
厉峤的火气又往自己的儿子身上喷。 “陈律师,你可以开始了。” 厉爵伸出了手,示意陈煜明可以开始宣读遗嘱了。 陈煜明点了点头,然后开始宣读厉老爷子立下的遗嘱。 遗 嘱 立遗嘱人:厉济琛 ,男,出生于1945年8月22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12263194508223513 ,现住址 江城。 我在立本遗嘱时神志清醒、精神正常。 我的财产在我去世后按以下方式继承: 1、我在 江城市 东埔区 街 299号的住房(产权证编号:310087)由 厉嶠继承。 2、我在 江城银行行 支行的银行存款 3000000000000 元(以我去世时全部余额为准)由 大儿子 厉嶠继承10000000000元; 长孙厉盛楠继承10000000000元; 孙女厉爱拉继承10000000000元; 小儿子厉爵继承10000000000元。 剩余部分,成立一个基金会,用于向贫困地区建筑学校,水利工程,以及向优秀的学生提供助学基金。 3、我名下 四辆 轿车(车牌号: )由 大儿子厉嶠分得凯迪拉克一辆,长孙厉盛楠继承法拉利一辆,孙女厉爱拉继承宾利一辆,小儿子厉爵继承劳斯莱斯幻影一辆。 4、我持有的 厉氏集团40%的股权,由 长子厉嶠继承5%的股权,长孙厉盛楠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