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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5/7页)
逃出去死于机关之下,二是逃出去了,死于体内的断肠毒。 断肠毒的解药在张寇锦手上,且只有他有,按时放在斗奴的一日三餐里头。倘若半天不服解药,斗奴们便会肠穿肚烂而死。 赤獒走上休息的石阶坐下,仰头望向漆黑的夜空。晚饭时,他听人说今日是二月初三,惊蛰,是个好日子。 他将手探入怀中,用拇指细细刮着糖粒,不由自主地在脑中回忆少女的模样。 此刻,他似乎还能感受到少女吹在面上的热气,以及她身上的药香味。 直觉告诉他,她认识他。不,准确说,不是认识他,而是认识一个与他长得很像的男人。 麋鹿。 麋鹿本该是他的名字。十一年前,他与一群孩子被人贩子卖到斗奴场,当天便被赐了名字。夜里,一名与他长相相似年龄相仿的男孩儿将他按在角落,威胁他将吊牌换给他。同时,他也承诺过,有朝一日定会将他带出斗奴场。 起先他不明白麋鹿为何要这么做,不过没几日他就明白了,斗奴场里的训师总会寻着各种理由罚他,羞辱他,罚了之后又找大夫费力将他治好,如此反复。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察觉到麋鹿的身份不简单。他与自己换吊牌是为找一个替身,一个能为他挡下所有的替身。 “赤獒。” 麋鹿从矮门里走出,他与大多数斗奴一样,穿着一身黑色短打,长发乱糟糟的,面上也脏,几乎看不清五官,然而他的右颊同赤獒一样,也烙了两字,“疯狗”。 赤獒放低视线,定格在麋鹿的面庞上。为了让他如意,他特地将这印记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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