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石头的赵富贵_第102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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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章 (第3/3页)

!麦麦眼光真好!我妈这手也嫩,小姑娘似的~”

    沈继昌也在一旁起哄,“孩子的心意,喜欢就留下吧。”

    赵束抬头瞄了一眼,周碧云养尊处优数十载,手确实又白又细,很配这条镯子。

    翡翠不如黄金这般流行,其实除了价格和货源等方面,还有一点是翡翠比黄金更挑人。肤色、气质、骨骼形状、色彩意头等等,更讲究些的甚至连生辰八字都要考虑进去。

    沈敬年在桌下捏捏赵束手腕外侧凸起的小骨头,赵束偏头抿嘴乐。

    镯子戴上就不好再往下摘,周碧云顶着压力又给赵束盛了一碗汤,赵束一勺一勺喝干净,连里面的玉米都捞出来啃了。

    饭毕,周碧云问要不要住一宿。这是中国父母的通病,总是以一种毫无道理的原则希望孩子能留宿在家。

    沈敬年眉梢一挑,笑得恶劣,他拉着赵束的臂弯问:“住吗?”

    赵束当着人家父母的面不好抬腿踹,只能微笑摇头。

    沈敬年眼底压着乌漆漆的笑,偏头小声说:“你可以抱着元宝睡,我爸上午刚给它洗过澡,香喷喷的。”

    这句话准确击中了赵束的眉心,他虽然养过不少狗,但有一条算一条都是散养的流浪狗,从没有带进过自己的卧室,换句话说他从没抱过狗睡觉。

    看出他的为难,沈敬年慢条斯理开口,“逗你呢,咱把元宝偷回去”。

    沈敬年总是这样,总是能掌握一个刚刚好的尺度,多一分就唐突,少一分则无趣。这种人要么阅人无数,双商奇高;要么就是单纯的跟另一个人投缘。

    赵束觉得沈敬年应该是第一种。

    两人一狗钻进车里往家开,在地库停好车还没开门的间隙,赵束突然道:“别在我身上费这么多心思了,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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