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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劝人学法,千刀万剐(2更) (第2/4页)
问的感觉,她说话变得更谨慎了: “我和编辑小鲵的聊天记录,我都是截图保留的,我知道QQ聊天记录当作证据可能有点薄弱……但我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聊天记录能证明不是闻樱故意拖稿,不愿意交稿,而是她并不确定QQ号是否还是小鲵在使用。 “加上前段时间我忙着期末考试,上网的时间不多,后来主动给小鲵留言,想要和她商量7月刊之后的连载,小鲵都没回复我。等我考完试,《爱格》七月刊上市了,杂志单方面宣布和我解约,我再联系小鲵时发现已经被对方删除了好友。” 删好友,又不影响闻樱之前保留的截图。 法庭认不认可聊天截图当证据不好说,至少闻樱在被删好友之前尽量保留了“证据”。 闻樱把所有的证据都拷贝在光盘里了,现在她把这个重要光盘直接给了郑致和。 郑致和当即把光盘放进电脑查看。 他很快意识到闻樱保存证据的手法有点专业。 一开始还有点疑惑,不就是几张截图吗,用U盘存储显然更方便,为什么要用光盘? 读取内容后,郑致和明白了,U盘存储量不够大! 闻樱不是单纯截图。 她拿摄像头对着电脑屏幕,录下了自己截图时的cao作。 如果旁边再有个人,这cao作是自己给自己公证? 这样做当然很麻烦。 但有视频佐证,又比单纯的QQ聊天截图更有可信度了。 如果说录像截图让郑致和觉得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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