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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4节 心理出了问题 (第2/4页)
为哨兵,有权盘查过路人,但使用武力尺度过大,应受追责,同时还以下犯上,他无权对中国人使用致命武器。”军法官指出道。 “罪不致死?”颜乐问军法官关于量刑的准则。 “可大可小,看将军的决断,但毕竟,松下太郎以雇员身份杀死中国人,关键在于当时他有能力控场,但他依旧使用了致命武器!”军法官说道。 松下太郎率他的班设卡检查,十个训练有素的倭人对付不了一个醉汉,要使用致命武力? 颜乐想了一下,下令召开军事法庭,对倭人松下太郎及他的班诸人进行审判。 即使是倭人,法庭也给他们请来了律师,还有找来证人,控辩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辩论。 南华的律师,在大明那边叫做状师,都可以为嫌疑人进行辩护,这是社会发展后的产物。 形势对松下太郎很不利,他确实不应该使用致命武力,而且是以下犯上! 最低能够保住一条命都不错了,也有可能被枪决! 虽说他是哨兵,有哨兵不受侵犯的权力,但法理之外是人情,他不应该使用致命武力,如果是中国哨兵打死中国人,则哨兵肯定不会死,但倭人打死中国人,那就悬了! 如果不严惩他,则万一以后多发以下犯上之事呢? 这样的道理吧:崇祯皇帝是混蛋,但颜常武照样维护他。 以下犯上,此风不可长! 再有法庭方面也得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那就是老总刚刚把葡萄牙人转为中国人,却被弄死一个,倭人太不给老总面子了。 经过三天的审理,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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