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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72 (第3/4页)
纷向后逃走,连回头的勇气都没有。 唐毅仔细看着战斗,从最初的兴奋,渐渐冷静下来。 果然没有一种武器,或者一种战马是完美无缺的。 弗里斯兰马拥有硕大的体型,迅捷的速度,强悍的爆发力,它们甚至会张开大口,撕咬对方战马的脖颈,置对手于死地。比碗口还大的蹄子,踏在对手的身上,立刻筋骨碎裂,无可救药…… 但是,庞大的体型,使得它们的耐久力不免降低,临阵三板斧,如果不能快速解决对手,就会陷入苦战,几乎是所有重骑兵的通病。 所以历来重骑兵都作为决胜的杀手锏力量,只要扔出去,就必须一锤定音,赢得胜利! 显然眼下的龙驹还是太少了,区区三百匹,根本不够。 如果能维持一支一万左右的重骑兵,加上五万轻骑,辅以火铳,火炮,和蒙古人对攻,绝对不会吃亏,甚至可以横扫草原。 通过观察,唐毅也不得不说,蒙古骑兵比起他们的老祖宗退化的太厉害了。 不论战斗意志,还是战术素养,完全是两个级别。 蒙古人最擅长的无非是两手,正面突破和侧翼迂回,遇到了那些装备差,意志更差的明军,他们是很容易获胜的。 很多明军的火铳手,闭着眼睛射击一轮,掉头就跑,没办法,火铳容易炸膛,而且还不如人家的弓箭射的远,劣质的火药使得铅丸打在棉甲上,往往就像是蚊子叮了一下。 只要咬着牙,冲过硝烟,到了明军面前,基本战斗就结束了。 除了少数家丁之外,刚刚放下锄头的明军根本不知道如何战斗,偏偏那些家丁又是将领们的宝贝儿,轻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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