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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3 (第2/4页)
所指,六姨太受宠若惊的表情险些僵在脸上,整个身体也僵硬了。她是真的喜欢白话诗,遇到好的诗句还会赞叹着抄下来,眼前小孩念的这首诗明明极好,却不能让她赞叹,只觉得背后一凉。 而不管古诗新诗,唐立明都不懂,但以他浅显的理解,也觉得这诗写的特好,忍不住又为儿子是神童的事骄傲起来。既然儿子是个神童,唐立明觉得伴读就不能随便找了,要选个最好的才行,谢天天就不太行,——六七岁的男孩子,遇到一点事就哭成这样,实在难有担当。 刚好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快到了,唐立明打算办个宴会,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都请来,一来宣告儿子的身份,二来选个更好的伴读。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前一条,——必须要趁着这机会正式向外界宣告他有个特别特别聪明的儿子。尤其是那几个跟他炫耀过儿子孙子的官员及老将,还有那些个明里暗里笑话他没文化的对头们,非羡慕死他们不可。 父爱和母爱不同,它不像母爱那样天然就形成了,而是仿佛吹军哨那样要被唤醒。唐立明见到儿子的第一眼,是在他脸上找安婉的痕迹,然后看到最多的是自己,如今逐渐意识到他是和自己相同又不同的独立的个体,是上天给予自己的珍贵的礼物,是他拥有的最大的财富。 是财富,就得拿出来炫耀。 这感觉有点像一朝有了钱就要显摆出来的暴发户,但谁都不能更不敢打击唐立明的积极性。生日宴会甚至是唐立明亲自安排的,包括宾客名单、宴会流程和整体布置,连蛋糕的样式都要亲眼过目。 临近生日的这些天唐立明并不清闲,恰恰相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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