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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七章 抄袭判定 (第2/4页)
而,有些对编曲不敏感的听众一听某两首歌,就觉得“嘿,风格好像啊,旋律也有点像,哎呦,乐器都用的一样的!该不会是抄袭吧?”,这种没有依据的粗糙判定纯粹是无稽之谈,被扣帽子的原创者也十分无辜。 毕竟要是真照着这样的说法来,那么所有节奏是“动次打次”的歌曲都会中招,世界上就不存在纯粹的原创了,大家都在抄。 而音乐采样某种程度上和论文引用有点类似,指的是编曲者把公共版权范畴内的音乐、音效原模原样或加以改编放进自己原创的曲子中。 举个例子,某人录制了一段风声,上传网络并表示“大家随意取用,商用也没问题”,那么有人将这段风声音效放进歌曲的开头做情绪导入,这就是一种采样,不能指着创作者的鼻子说人家抄袭了别人的“风”。 相似的采样还有贝多芬等音乐家创作的古典乐、早年或近年录制的人声吟唱合唱、架子鼓踩镲节奏、电子音效等等。处于公共版权范围内的音乐,都是以往创作者们留下来、今日造福后人的素材宝库。 至于合法改编,理解起来就更简单。譬如A购买了B歌手某一首歌曲的版权,对这首歌进行重新编曲,重新填词,或提取其中部分音源采样进行再创作等等,经由这些行为而诞生的歌曲被归结为A的原创是没问题的,不构成侵权抄袭。 秦绝花了点时间,把《飞越星河》和《翱翔》从头到尾扒了一遍,歌曲配器、鼓点和旋律等等在软件里一览无遗,就像面前摆着两头已经被拆成骨架的牛,从每根骨头对比它俩的相似之处。 又是听又是看,折腾了近半小时,秦绝咂咂嘴,从桌前起身去摸pocky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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