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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BLS演出结束 (第5/6页)
是含有一些摇滚要素而已,一定要分类的话也是“流行摇滚”。 但,和之前那两首不一样,这一次“千色”的曲子是真的以摇滚为主流行为辅,它的内核不说非常摇滚,也至少相当贴近了,跟那些挂羊头卖狗rou的流行摇滚完全不同! 即便是陈映都找不出批评的点。 刘素若有所思地想了想,然后看了眼站在麦架后长发披散着的于蓝,再次试探着问道: “那什么,你觉得这人不摇滚,是不是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 陈映:“……” 妈的,你不要说得我们唱摇滚的人就一定长得很丑一样! ……妈的,好像确实都不咋好看。 他在心里接连骂了两句。 可恶,他就是看不惯于蓝这种小白脸嘛!! 摇滚人要是能靠长相就能超受欢迎被美女团团围住,哪还会有那么多伤心cao蛋的人生故事! 呜呜呜,我们就是长得丑,招你惹你了!!! 其实陈映很喜欢的老牌摇滚巨星楚煌也这么说过:“呵呵,我人长得不帅啊,那不就只能靠气质了。” 妈的,所以这就是丑人都去唱摇滚的原因吗! 我不想承认! 陈映潸然泪下。 其实他知道长相不是摇滚乐的门槛,只是这类型的音乐太激烈太狂放,大家都沉浸在歌曲里纵情发泄,很少去管主唱和乐手长得好不好看。然而久而久之,这种现象反而让摇滚乐迷心里产生了一个思维定式:小白脸一定不适合也不懂摇滚。 虽然刘素这个外行人话说得直白了点,但真的就是这么个道理。 于蓝太好看了!所以他不行! 不要让摇滚圈的乐队人也跟着外貌内卷啊!那也太扎心了吧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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