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_第八百零九章 大明国债(二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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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百零九章 大明国债(二更) (第5/6页)

,弄点债券发发,不算啥大事吧。

    朱允炆解释道:“所谓债券,与钱庄借款本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朝廷是借款人,百姓是债主。朝廷制造一种特殊的债券,类似于宝钞,可以命名为大明国家债券,这类国券专门放在钱庄中,百姓、商人等可以通过钱庄,花钱购置这类国券。”

    “为了吸引人买国券,可以设置比存入钱庄更高的利息,如买入一百两国券,一年,两年,三年或五年后,可以拿着国券到钱庄兑换出钱钞,取得本钱的同时,得到更高的利息。”

    “这类债券,是以朝廷信誉,户部信誉与皇家信誉作保证,需要确保可以在国券到期之后,如数兑换给持债券人相应的本钱与利息……”

    朱允炆将债券的运作原理解释了一番,解缙、郁新与夏元吉总算是明白过来。

    解缙等人认为所谓国家债券,不是朝廷给百姓借钱,而是一堆存款票据。

    没错,就是这样!

    不是朝廷给百姓借钱,是百姓给朝廷存钱。

    明白了!

    朝廷是不可能给百姓借钱的,但百姓给朝廷存钱,朝廷发善心给点利息,让百姓们吃点好处,还是可行的。

    朱允炆不知道这几位什么脑回路,非要把朝廷借钱,说成百姓存钱,好像百姓占了朝廷的便宜一样。.

    得,他们固执那就固执吧,估计也是觉得这法子能捞钱,可顾及老脸,实在是张不开嘴,只好换一种法子说服自己。

    国家债券的理念很好理解,执行起来也很好执行。宝钞提举司办这件事很在行,发行一百万两,最大额为十万两债券,最小额是一两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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