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_第一千二百零六章 至高皇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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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二百零六章 至高皇权 (第2/5页)

面站着建文皇帝,除了吐口水,还能干嘛?

    总不能拍砖、递刀子吧。

    朱允炆下旨,核心三点:

    其一:自政令发布日起一个月内,主动配合朝廷政令,退掉多出田亩者,朝廷按当地田亩市价购回,不追究其兼并土地之责任。

    也就是说,你主动退地,从宽处理,怎么来的土地,是不是用了什么非法手段,朝廷不追究。

    其二:政令发布一个月至两个月内,主动配合朝廷政令,退掉多出田亩者,朝廷将按当地田亩市价半价购回,不追究其兼并土地之责任,不深究其罪。

    其三:政令发布两个月之后,凡刻意拖延,迟滞,隐瞒,转移,对抗朝廷政令与盘查,朝廷将强制收回多出田亩,收归朝廷所有,不支给钱钞,由水师都督府与安全局主导,追查土地来源。

    旨意一出,朝堂哗然。

    实事求是地说,朱允炆对官员田亩数量的规定并不算苛刻,一品官,一千五百亩不少了,要知道诸葛亮这种级别的人物也才一千五百亩。

    汉代时期,曾规定过多大的官多少地,大部分都是五百亩至一千五百亩,最多的五千亩。

    当然,这只是规定,有没有贯彻到底,贯彻了几天,真正有多少地,不作考虑,但针对士绅阶层拥有土地数量的控制是有历史依据,有历史凭证的,不是朱允炆一意孤行,拍脑袋想出来的。

    在建文朝改革了俸禄制度之后,官员完全依靠俸禄是可以过上小康日子的,对土地收入的依赖有所降低,继续控制与聚拢大量土地,只能会造成大量百姓失去土地,形成佃户群体,而这部分群体规模有多大,就意味着未来大灾荒时期,朝廷无力救灾时期流民规模有多大!

    朱允炆绝不允许这种现象持续发展下去,执意限制官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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