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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一章 东北三步走战略 (第4/5页)
谁有如此大的胆量,竟然做出如此之事! “能让堂堂布政使顾虑,想来不是一般人吧,说吧,是哪位藩王?” 朱允炆直接将矛盾对准了藩王。 可出乎意料,张昺却摇了摇头,行礼道:“并非是藩王,而是北平的监工陈一诚。” “陈一诚?” 朱允炆有些疑惑,这个名字很是陌生。 张昺脸色变得凝重,沉声说:“陈一诚是山东按察使陈瑛之子。” 朱允炆更是不解:“陈瑛为山东按察使,与你北平布政使无关,缘何会顾忌他?这陈一诚若真有不法事,自需按律法与规制惩治,你之顾虑何来?” 张昺脸色有些难看,起身郑重行礼,从袖子中拿出一份文书,高举过头顶,喊道:“皇上,臣弹劾山东按察使陈瑛,构陷官员,常以小过而治大罪,官员害怕不敢言其过。” 朱允炆凝眸,盯着张昺:“看来朕需要看看你这文书了,双喜,接过来吧。” 双喜上前,接过文书转交朱允炆。 朱允炆接过文书,仔细看了几眼,不由地目光冷厉起来。 陈瑛按法办事,并无明显过错,但他错就错在,依照的法不是建文时期修改之后的大明律,而是朱元璋时期的大明律兼大诰。 文书中言,曾有一山东商贾吃饭使用银器,被陈瑛得知之后,下令将商贾抓了起来,最后不仅商贾不明不白死在牢里,其家产也被“充公”。 商贾不准使用银器,这是明初时期的礼仪规定,太祖当年制下规矩,玉器只能是皇室使用,一品至五品官员、公侯可使用金银器,六品至九品为银器,并规定商贾、技艺家器皿不许用银器。 可随着建文朝解禁商业,商贾使用银碗、银匙、银杯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京师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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