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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同类 (第4/6页)
在年龄未达标且无持枪证的情况下,通过任何途径获取枪支都是非法的。一经发现,会遭到严厉的处罚。 程砚晞不在乎所谓法律的准则,毕竟他从没遵守过。 可重点在于,对方是程晚宁。 天天装得人畜无害,实际上也干这种违法乱纪的事,真是颠覆他的认知。 程砚晞倒也不怕,直直对上她的枪口,似乎是笃定了她不会用:“这枪是宗奎恩给你的?” 一个小女孩,有胆子买枪也没胆子开枪。 哦,差点忘了,她还真杀过人。 不过这种新手,开枪不会熟练到哪里去。这个距离,足够他在开枪的瞬间躲开了。 “不是,我自己的枪。”阴影短暂地掠过脸庞,嘴角牵扯起意味不明的诡秘笑容。 下一秒,程晚宁快速上提枪身,同时反方向推套筒,利用惯性完成单手上膛。 整个过程熟练流畅,根本不像是普通的十五岁女生。 枪口对准的人微怔半秒。 没想到她居然还会这个。 她是铁了心想要杀他。 这个表情,跟五年前的一模一样。 近乎痴狂的神色,发自内心的残忍快感,以及贪婪的、无法压抑的欲望。 而程砚晞,正是唯一一个见证过的人。 所以他才会认为——他们是同类。 只是想不到有朝一日,这个蒙尘已久的表情会再次浮现在他面前。 若不是亲眼所见,他差点就跟其他人一样,信了她天真的外表。 盯着枪口对峙之际,程砚晞感叹着自己最近还真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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