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2014_第407章 不可限量的未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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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7章 不可限量的未来 (第5/8页)

是营收破亿了也没啥的,营收又不等于纯利润,营收之后的钱也不是直接到手里,首先要平台分成,平台分成后收入要交税,各种税,等钱到手之后要不等于是纯利。

    毕竟软件开发要钱、软件宣传也要钱、运营维护什么的都要钱,这些都属于是成本里面的,刨除掉这些东西剩下的钱大概才能算是纯利润,并没有那么夸张,实际我估算营收收入能打个三折到手上就不错。”

    林灰这种估测也不是闭着眼胡说。

    正常来讲一般一款软件平台总营收姑且说是A吧,苹果平台分成30%,这种情况下到林灰手上应该就是0.7A,而在此基础上林灰要继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剩余到手的所得应该是0.7A*0.84=0.588A。

    至于此处为什么要乘0.84,因为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实际缴纳要分好多种情形。

    软件本身很类似于软件开发者在利用的软件着作权获得个人所得。

    而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这些都统一归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也就是说个人开发软件获得收入在缴纳个税的时候是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进行缴纳的。

    而按照该标准林灰收入缴税基本就是上缴16%。

    当然按照实际的细分标准低于四千元和四千元以上是两种情况。

    但在林灰这基本就不需要讨论四千元以下缴税的情况了。

    以林灰现在在苹果应用商店的号召力就算是随便搞些,只要能过审上架其营收也不可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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