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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八) (第9/9页)
封的生产方式瓦解了,新兴的封建地主生产关系产生了。“王事”是指农业生产劳动。“无成”是指无法实现了。 “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复”:服从。“命渝”:命令告示。即法律,法令。 本段意思是“虽然争讼没有结果,但应按过去的那样不可违背法令;安守正道,自然会有好的前景。” 这表明虽然社会发生了变化,即没有地方主持争讼的地方,生产劳动的人也不断地逃亡,祖业也靠不着,但是还是要自觉地遵守法令,安守正道。 “讼,元吉。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锡”:给予,锡给。“鞶”(pán):佩玉的授带,指赏锡的官位。“褫”(chǐ):剥夺。“终朝三褫之”:一天多次剥夺回去。 本段的前半段之意是“依法行事,才是很好的出路”。这是作者的希望。“讼”是争讼是非,主持公道的依靠。“讼”也是社会的安定基础与保障。只有“讼”(依法行事)才是治国的根本。这就是“讼元吉”之意。而后半句的内容还是反映时代的变化无常,因为赐给象征爵位系之的绶带,而不到一日,就被三次剥夺去,这说明社会没有秩序了。 本篇中心内容是围绕着“讼”展开的论述,在作者看来,天下发生了变化,但坚持法制不能变。依法行事才是正确的出路,才会有好的结果。这已然是给君子讲述谋略上的方法与原则,即不要堵塞渠道,又要依法争讼为原则。 我们再反观《周易集解》对所谓《讼》卦卦爻辞而汇编的注释,是解释的什么呢?严格的说帝制时期的“易学”无一例外能把《周易》注释的明明白白,否则也不会是今天那么多的人云亦云、以讹传讹。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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