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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四十四) (第6/9页)
卜筮上,可说是首发对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上的论述,子服惠伯的说法,如同周初产生的“以德配天”观念。这子服惠伯对《周易》一书用于卜筮的说法,可以说是代表了春秋后期社会新思潮下的新理论,即是“以德配筮”的观念。这实际也是在面对《周易》一书的性质问题,既没有发现原创《周易》,也无法正确去揭示春秋《周易》文本为何成为算卦之用,而只能出现折中主义的说法。“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子服惠伯在面对南蒯用《周易》筮卜得到《坤》里“黄裳元吉”的文辞,认为“大吉”所寻问时做出的一番回答。这句话的白话意思:“我也学过这个,如果忠信的事情就可以符合卜筮出的结果。不然就必定失败。”这是说若问忠信之事用《周易》卜筮合适。若不是忠信之事用《周易》占筮就必然失败。这把《周易》变成忠信之事卜筮的工具说法了。这不就成了以忠信之事配筮的观念了。邪恶之事是不能用《周易》占筮的。这是把《周易》用于筮卜附加了条件。且不说这是何逻辑,但子服惠伯在解释“黄囊元吉”可是从义理上进行的。解释《周易》里的句子是从义理上,而论说《周易》文辞在面对筮卜时,可并不是反对卜筮,而是对用春秋《周易》文本筮卜只是附加了条件,即忠信之事则可,邪恶之事必定失败。这应是最早亦筮亦理对春秋《周易》文本的说法了,一面对《周易》文辞做义理解释,而另一面对《周易》卜筮只是认为忠信之事则可。这种亦筮亦理的对待春秋《周易》文本的看法,无疑对战国末期产生的《系辞传》里的亦筮亦理去释解今本《周易》所产生的影响。子服惠伯应是首创双重标准(亦筮亦理)看待春秋《周易》文本的学术开始。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总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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