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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六十四) (第8/12页)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我们对照王弼注与这《文言》里的说法有没有出入呢?其思想性完全一致,连一些《文言》里的原文句子,王弼都没改动就“抄”袭过来,就成自己的注释内容了。因王弼并没有说明,这是引自还参阅《文言传》内容而写的,这就有点抄袭他人成果的嫌疑了。不过古代没有版权一说,故没有剽袭之说。 统览王弼对今本《周易》的注释看到,王弼注今本《周易》的方法,已然是以取象为主线的。并没有离开“卦象”、“爻象”来注释《周易》里的所谓卦爻辞。如注释中出现的“阴”与“阳”、“逼近至尊”、“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无不是从“卦象”、“爻象”中取来的说法,这都是“象数”学里的东西。当然王弼也结合《周易》里的文字,并参考《易传》里的《象》文说法来注释。其表现的思想宗旨是儒家的道德政治价值观。但还是那句话,若想通过王弼注说来理解《周易》一书文辞的含义是不可能的,虽然有些注释是看似解释句子的字意,实际是说了等于和没说一样。总体是以“象数”之说,加《象》文之思想宗旨,通过《周易》里的文句中一些文字而发挥、阐述了一番儒家的道德政治观。这道德政治观当然符合帝王专制里所标榜的王道政治思想了。但决不可认为王弼所对《周易》文辞的注释,就是《周易》原创文辞里的思想,那就错了。王弼注释《周易》并没有走出“象数易学”的窠臼,并且把“象”、“辞”、“意”的关系给于理论化。王弼不但不反对“象数”,而且充分地肯定由《易传》最初建构起来的“易学”,即象数义理合一不二,互诠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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