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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六十四) (第3/12页)
“象数”扫尽。他同样无法揭示今本《周易》一书的“六·九”来历,也无法揭示六十四卦画符号与《周易》的关系。也无法说明史巫为何“以《周易》筮之”的历史原因,他无法说清楚这些东西,他就无法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一书上的“象数”之说;他无法排除“象数”,就不可能扫尽什么“象数”。他也用“象数”来释解《周易》的只是所用的象数不同他前面那些以象数释《周易》的方法。他是少用象数,而多从今本《周易》文辞的义理上去释解。王弼的义理释解《周易》,引向的是儒家的义理,已然是以儒家的价值观来注释今本《周易》,也没有把《易》玄学化,即老庄思想化。 王弼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是早有传统,而两汉里的典章书籍里也不凡引用《周易》的文句直接用于说理,自然那是把《周易》里的文章看作是义理。后汉的那些人虽以象数注释《周易》的"象"说,也是早有传统,并不是他们新创。所谓义理《易》与象数《易》都有渊源。说王弼开创义理释《易》的先河不恰当,说王弼为魏以前的义理释《易》集大成是恰当的。 而历史上把释《周易》分“象数”与“义理”派也是不科学的。单从注释《周易》的义理角度上来说(不说那些用象数把《周易》从筮卜角度上发展的“八卦筮术”上的解释),没有什么纯义理派,只有象数释《周易》里的义理学说。只是在以象数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时熟轻熟重而已。 《周易》学术发展史上看,无论先秦还是后封建时期里没有所谓的纯义理派。只有一种以“象数”角度去释解《周易》的。《易传》里的《象》、《彖》、《文言》是归象数派呢?还是归义理派呢?而这些文章也是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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