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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两百三十三章归路 (第5/6页)
娶女子。 女子说不可以,她已有所属。 李太仙感叹可惜,而后为女子写诗。 那是盛景。 李太仙每次写诗,都是盛景,他的字,千金难求。 诗中,首先书写了大秦的壮丽。 又书写了某处山水深处一名放牛郎吹笛悠然自得。 没有人明白这两件事有什么关联。 可李太仙的诗,字句太美,大家就听着。 大秦帝国傲视天下。 放牛郎在瀑布下练武。 放牛郎爱上了一个女子。 女子也心向放牛郎。 放牛郎决定读书练武,参与科举,给女子大大的未来。 数年后,放牛郎进京,收了女子绣的蒲扇作为定情之物,许诺回来之后,就成亲。 女子一等,三十二年。 放牛郎音讯全无。 女子已经满脸皱纹,鬓发灰白。 一日,当地的官员送来了银两、地契,给了放牛郎唯一还健在的亲戚。 放牛郎走出山村,才知道自己才识浅薄,科举拿了最末一名,无颜回到家乡,而京城的繁华,也让放牛郎知道这世界的广大,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作出一番成绩,当时正赶上大秦帝国征调男丁入军伍作战,放牛郎去了。 去时是青年。 战斗到白发。 并没有战死。 他是老死在战场上。 等待他的女子,已经五十余岁,不论何人来说媒,她都不同意,到了这个年纪,听到这个消息,她似乎早有预料,也很坦然,只是每日仍然绣蒲扇,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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