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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火药味十足 (第3/5页)
咄逼人,用平淡的话语叙述着事实。 金闪闪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有神你大可以关起门来自己拜,宝库里有圣杯你大可以自己一个人玩。 但这和别人辛苦构建的圣杯有必然的归属关系吗? 真要说剽窃,王之财宝才是剽窃。 它收入了众英雄的许多宝具,以及人类史中人们创造各种的珍宝,就算号称是原型,和真品一模一样。 但依然无法掩饰,它本质上就是一种复制,一种记录。 举个例子,假如金闪闪从王之财宝里拿出“破魔的红蔷薇”,和迪卢木多手中的一模一样。 但谁才是宝具“破魔的红蔷薇”真正的拥有者? 不会真有人觉得吉尔伽美什比迪卢木多更有资格拥有宝具的版权吧? 人类智慧原典又怎么样,复制品就是复制品,难道还能向创造珍宝的原主人说自己才是这件东西的归属者? 金闪闪现在用的就是这个强盗逻辑。 雷恩的话令现场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中,金闪闪此刻面无表情,看向他目光中尽是冷漠。 “有道理,既然圣杯是由御三家建造,御三家又制定了争夺的规则,那它确实没有归属,需要我们进行争夺。” 大帝摸着下巴,对雷恩的话表示认可。 Saber很讨厌金闪闪,更是毫不留情的讥讽道: “爱因兹贝伦家才是冬木市圣杯主要的建造方,要说谁才是归属者,英雄王,我和我的御主才更有资格吧。 现在想抢夺我们财宝的是你,你这个小偷的胆子有点肥啊。” 呆毛王最后面那句话,几乎闪闪之前的一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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