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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樱 (第3/8页)
杯rou瘤中捞了出来。 死里逃生后,慎二大爷终于想开了,他放弃了对魔道的追求,从此过上了普通富二代的生活,美女不缺,金钱不缺,可以继续欺男霸女,鱼rou乡里。 而且,他一开始就可以过这样的生活。 不必继承魔道,不去强jianian虐待樱,也不参加圣杯战争,他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笑不,他弄成这副模样,竟然全是自己作的。 逼自己作恶,这种人渣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而对于雷恩而言,情况就是这样。 海带头,一个他很讨厌的人,不值得同情,却跳到他面前,还与他为敌……这种人不杀了,难道留着过年吗? “然而说了这么多废话,我杀死间桐慎二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我不喜欢他,嫌他碍眼。 我并不是英雄,英雄没我这么任性。 我本人秉承一种大众化的庸俗价值观来看待周遭的事物,但具体的行事标准却是由自己定的,而不是根据道德法律。” 雷恩微微一笑,清洗好盘子,用毛巾擦干净手。 大众价值观──即大多数人的观点:间桐慎二,他是一个强jianian犯,人渣。 雷恩的看法:基本赞同上面的看法。 道德法律:应该唾弃,但还罪不至死,让他坐牢受刑。 雷恩的行动:唾弃,一剑捅死,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杀了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我不是世人眼中的英雄,不是正义的伙伴,也成不了蝙蝠侠……因为英雄通常以世俗的标准救人、做事,而我根据自己的判断杀人,做事。” 雷恩脸上的笑容不变,语气中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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