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之我是弘光帝_1475.有意取消丁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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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5.有意取消丁税 (第2/4页)

传王、张两人来,倒也不纯为了太仆寺马政系统的事情,所以,他首先对二人言道:“眼下朝廷用度紧张,辽饷、练饷短期内也是裁撤不了的,所以,朕有意将辽饷、练饷与正赋归并,以为日后新的基准税率,但如此一来苦我大明百姓甚多,故朕有意从其他地方找补,以略舒民怨、避免流寇再起。”

    朱由崧竖起一根手指:“朕以为或可以废止了丁税!”

    明代丁税(徭役、均徭)一般分为力差和银差,力差是农民自己亲去服役或由丁民自行雇募;银差是缴纳货币,也就是说有钱的或觉得亲自服徭役会影响自己赚钱的,可以用银钱赎买自己的服役时间;但在明代中前期,力差是主流,银差的数量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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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中叶以后明廷的财政状况日趋恶化,所以“一条鞭法”便开始逐渐流行起来,到了张居正改革后,赋和役才在官府条文中并为了一条,然后按亩征银,但“一条鞭法”在某些地区是不合符实际情况下的,所以没办法全面施行,这就导致了有些地方仍存在“户口有户口之银、丁口有丁口之银”的现象,但不管是不是本地执行了一条鞭法,各地大明百姓的负担都没有减轻,相反由于“黄宗羲定律”的存在,负担还加重了,所以,朱由崧有意彻底取消了从汉武帝以来执行了小两千年的丁税口赋制度。

    王应熊听罢大惊失色:“陛下,此事一定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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