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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8章 不可违抗的条约 (第3/4页)
盟条例一事。 “而今朝鲜向我秦国俯首称臣。” “诸卿当以为,何以待之?” 跟箕子朝鲜这种小国签订条约,不像孔雀王朝那种外族大国,可以随意一些。 箕子朝鲜今日来朝俯首称臣,等于来认爸爸。 要是太苛刻了,显得秦国没胸怀。 太过仁慈了,就怕慈母多败儿。 总之,该怎么把控力道,嬴瑞还真没多少经验。 所以他有必要,向礼官、外交官等官员咨询一下意见。 周青臣发表了他的观点:“箕子朝不同于其他番邦,乃我华夏同宗袍泽。我朝遵循周礼、行儒术之道,当效仿周天子,对箕子朝鲜实行制师、宗律…” 所谓制师,就是西周时期周天子对诸侯军事的控制手段。 当时一个军团有12500兵力,周天子规定大国兵力的配置可以拥有三个军,中国二军,小国一军。 宗律,就是西周最强盛时期对诸侯设立的宗法约束。 “宗法制”在周朝时期已经相当完善,因而这种宗法礼仪制度,便成为了维系周天子统治的重要工具。“宗法制”的核心便是嫡长子继承制,其中嫡长子被称为大宗,具有绝对的继承权。 也就是说,箕子朝鲜将来如果遇到权力交接、王位继承的时候,秦国可以正大光明干涉他们的内政。 听周青臣讲完,嬴瑞倒是比较认同宗法制。 同时他也想到一项长远的计划。 就是朝鲜王以后要是想把王位传给下一代,那么让继承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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