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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三十七章 巨大惊喜 (第3/5页)
规定。犹太人奉之为生活的准则,也是最初的法律条文。 十诫对以色列人的生活有广泛的影响。自奥古斯丁开始,十诫在基督教神学中居于重要地位。在十五世纪,人们习惯把十诫的规条写成有节奏的词句,以便背诵,这种方式沿用至今。教会的教理书经常按照十诫的次序讲解基督徒伦理。历史上,十诫的划分和编号曾有变化。奥古斯丁的分法已成了天主教和新教的传统。东正教会和改革教会团体的分法则稍有不同。 第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第四诫;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第五诫;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第六诫;不可杀人。 第七诫;不可jianianyin。 第八诫;不可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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