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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三章 仁义 (第4/4页)
和忻城伯赵之龙等勋贵。” 南京曾是大明的京城,勋贵数量仅次于北京,如同北京一样,南京地区的军队正是掌控在勋贵的手中,而勋贵们正是南京最大的地主,所以这些勋贵们跳起来对抗土改,王越早有心理准备。 “近日内,本侯会调动天策军配合你们在南京的工作。”王越接着又问道:“另外,对抓捕归案的武敏贵、蒋冲等人如何处置,你们是什么意见?” “斩立决!”阮大铖道。 “死刑!”何斌道。 “全部枪毙!”陈再明和李传新道。 反正就是一个意思,杀! 王越点点头道:“还是让法院过过堂,走下程序吧。” 江南地区法院自成立以来,通常受理的都是民事案件,所以并没有引起朝廷官员的过多的关注。 从实际情况来看,江南地区法院从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官府的工作强度,什么法官法警什么的也可以看做是应天巡抚的幕僚。 但是武敏贵和蒋冲案就不同了,首先这两人都是有功名的,他们都是花钱买的“捐生”,就是在南京国字监买的太学生身份。 其次,这起案件性质严重,乃是谋杀当朝大员的恶性案件,最起码也要递交南京大理寺审理。因为王越的特殊身份,正确的流程应该送交北京审理,并通报崇祯皇帝。 法院受理武敏贵、蒋冲一案,代表着法院正式将司法审判权从朝廷官员手中剥离出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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