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钉子户_第九一七章 恐怖统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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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一七章 恐怖统治 (第3/4页)

忠委以重任,并允许他回老家搬取家属。

    他的妻子王氏倒有些骨气,指着刘裔盛的鼻子痛骂:“你想做贼官,我可不想做贼妻!”说完噔噔噔的跑进内室上吊自杀了。

    从崇祯二年起兵造反,整整十五年了,张献忠从没像今天这样兵多粮足,占有这么大的地盘。但如何治理“大西国”,他很想听听群臣的意见。

    左丞相汪兆麟的建议是:一、开科取士,网罗人才;二、假行仁义,以博民心。

    对于第一条建议,张献忠点头认同,对第二条建议,他却直晃脑袋。张献忠认为:三分人情不如一分怕情,让人怕比让人爱强。

    在“老万岁”这一可怕思想的指导下,大西国决定实行恐怖统治,首先制定了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严户籍。“城中不论男女老幼,一律入籍,不能遗漏一名”。一人犯罪,左邻右舍十家遭殃。这就是臭名昭著的所谓“保甲法”。

    第二,严门禁。成都四座城门,各派一千门军,由两名都督统领,盘查行人。

    凡城内要出城的,必须到兵马司递交申请,申请上要写清家在何处、有无家口,保长是谁、左右邻居姓名、前往何地、何时回城,一项不全,不予审批。

    如果至期不回,先拘左邻右舍及保长斩首,再抓出城之人的父母兄弟妻儿,不管老幼,一律砍头。

    城外要进城的,经兵马司盘问明白,发给“准入证”(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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