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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8 (第3/4页)
你该去和常月笙互相厮杀才对,这是你出生的价值。 你该去和常月笙互相折磨才是,这是我养你这么多年,你对我的回报。 “我养了你这么久,斐垣,你该听话的,养条狗还能给我摇摇尾巴逗我开心呢,斐垣,你不能这么没良心。”老小区她已经不敢回去了,林语的自尊心很强,她受不了别人在背后对她的指指点点。 而且那老小区又破又小,周围全是没见识没出息的下等人,自诩和他们都不同的林语,如果不是为了在那样的环境里能更好地培养斐垣的话,她是怎么也不会去那里忍受那么多年的。 林语很漂亮,也很聪明,在斐程峰那受够教训后,她很快清醒了过来,利用自己的脸和身体,穿出了一条路。 斐垣说得没错,常月笙当年让她离开的时候,给了她三百万。零几年的房价没那么吓人,三百万够在江市买一栋小别墅,还有些许富余的。 常月笙怎么也不可能想到,就是她当年给出的这个钱,让林语收买了医生和护士,用斐睿安换走了斐垣。 常月笙很好,她什么都好。头脑聪明,高材生,校园女神;她还很美,她的美凌厉又霸道;她还有钱,高知家庭,九几年说买豪车就买,说买别墅就买,甩手给钱让人滚,几百万眼睛都不眨。斐程峰也听话,被发现了一次后,就被牢牢地捏住了十多年。 但那又怎么样呢? 再聪明,养了别人的儿子也还沾沾自喜,再漂亮,斐程峰还是忍不住偷.腥;再有钱,也不过是为她的儿子做嫁衣。 林语不自卑,她一点都不自卑,起码面对常月笙,她的态度永远是高高在上的。 她恨常月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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