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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疑难案件 下 (第2/3页)
确定他的口供不属实,本案没有第三方证人,而本案的另一位当事人因为病情严重,无法开口叙述案情。 所以,民警到现在连涉案当事人的笔录口供,还没有收集齐全,陈宪坤的家属整天从派出所里呆着,要求民警在案件侦结之前,对陈德福采取措施,以防止打人者逃跑。 按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如果陈德福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警方肯定当天就把他送进看守所羁押了,可问题是陈德福不年轻了,他现在都快八十岁了, 按照规定,看守所羁押犯人的最高界限是70周岁,超过了70周岁,看守所不予接收,除非对方犯了重大罪行,否则的话,看守所一律不予羁押。 笔录只询问了一半,现场找不到监控视频,整个过程没有证人,对于陈德福的口供无法甄别真假,由于缺少陈宪坤的笔录,所以无法判断二人谁是受害者?谁是嫌疑人? 法医鉴定之后,认定双方都是重伤,伤情属于同一级别。虽然伤情够级别了,但是在真相查明之前,警方不敢盲目对陈德福采取措施。 如果陈宪坤死亡,那还好办些,警方可以用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把陈德福羁押起来,牵扯到命案,即使嫌疑人的年龄超过了界限,看守所也会接收羁押的,可问题是陈宪坤还没死,这样一来,陈德福就不构成羁押条件。 看到自己父亲被打成了植物人,警方却不抓捕陈德福,陈宪坤的儿女不干了,一天一遍投诉电话,三天一封投诉信,天天住在派出所,目的只有一个,要求警方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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