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寨主_第六百六十四章 商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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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六十四章 商宪 (第5/9页)

来勾画,以为靠一份政令就能解决问题,但也还是低估了自己这变革所涉及的深度。

    壮大经理人阶层,这是个美好愿望,可面对的本地商人里,有相当一部分商人是以商为田的,维系他们家业的基础是宗法,将他们并为公司结构,就要面临两大难题。

    一是将暧昧难明,权威做主的宗法跟权责明确,划分清晰的资本结构对接。

    二是经理人阶层与这些“本商”的互动,往往还是将经理人融入到宗法体系中,比如联姻、招赘,否则这些本商无法信任经理人。

    “那你是反对这变革之策?”

    楚行这么问道,他确实犯了错,但却是急躁冒进之错,而不是方向之错,现在想看看沈雨霖有没有更多的料,如果也只是反对而没有建言,那他就要失望了。

    “雨霖只是觉得,要让工商之民明白大王之策的利处,还需要在另一些事情上下功夫。就如这公司,分割之后,份子该如何承继,是否可以买卖转让,又需要依循什么规矩,将这一套规则完全料理清楚,放在明处,工商之民才能从中比较,进而衡量利弊……”

    “不仅如此,待公司而成,有多家并成的公司,掌柜管事,又该以何家之法管束,这也是很多商人向雨霖提过的问题。若是掌柜管事没有约束,公司的东家们又何能放心由其代营?若靠一家亲自经营,诸多不便,也难以调和。”

    沈雨霖没让楚行失望,甚至心中还有丝兴奋,这沈雨霖居然已经总结出公司制的两大配套措施?看来在工商一事上,可以省不少心力了。

    沈雨霖说的就是合资体系的两方面保障,一是资本融合与变动的法律体系,一是经理人的监督体系,这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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