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寨主_第七百三十五章 大乾商法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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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五章 大乾商法典 (第4/9页)

是承担了极小的一部分。

    因此并没有加深财政的压力,更加没有加重民众的税收负担!m.zwWX.ORg

    不过也只有大乾王朝这种全新的王朝才能建立这样的制度了,如果是让明王朝也进行这样的改革,分分钟把朱家王朝给改革掉!

    但是楚行呢,对现有的大乾各种制度依旧是有所不满,现在的大乾王朝的各项制度,依旧没有达到他所设想的理想装填。

    比如最为重要的税收制度,现在的税收种类还是太少了,只有商税、农业税、关税、盐税等几个大税种,而其中比较重要的商税,并没有分的太过详细。

    唯一比较完善的也就只有关税了,因为大乾的关税乃是直接从零开始建设的,没有任何的前朝参照,从一开始就是根据不同的货物征收不同比例的进口税以及出口税!

    而且关税不归属地方,直接收入中央财政!

    但是商税的话,当时是采用了简单的一刀切,主要是由商铺、作坊的营业税以及各关卡的税收所组成,而营业税基本是固定的,内地关税也是征收的比较简单粗暴,过一个税卡商人就要缴纳一次的税收。

    所以楚行近期是准备对商税进行详细划分!

    但是对商税进行详细划分之前,大乾王朝还是有另外一项工作要做,那就是在大乾律的基础上,延伸制作出大乾商法典。

    法律是实现社会目的的手段,其功能在于引导人们的行为。

    大乾王朝在草创初期,受限于众多局限大乾王朝的各项制度是极其不完善的,很多制度都带着浓郁的战时体制和乡村色彩。

    后来楚行虽然逐步对大乾王朝的各种体制进行了改革,比如建立内阁,完善律法,

    但是那只是适合当时的情况,与大乾现在的情况,又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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