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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6 (第2/4页)
着绢花、经卷、酥馕、蜜糕的巫女小贩,生意也更红火了。 两名精赤上身的选手纵马驰入靶场,错身而过时,互相伸手击拳,以示尊敬对手。一人身材精瘦,手腕上系着长鞭套索,穿的是牧民最常穿的厚底毡靴,亲友中有老有少,还有怀抱婴儿的少妇;另一人赤红皮肤,胸口上刺着一个青幽幽的狼头,颈上一串狼牙狰狞作响,头上系着的黑色飘带在脑后拉成两条直线,显得野气十足。他身后站着几名赤脚纹身、与他同样打扮的汉子,正手舞足蹈,在场边发出呜啦啦的挑衅声。 司仪官宣唱道:“红方十二号,毕罕,千叶族图勒部;黑方十九号,哈剌,索……斯坦族!” 霍特格早早地就与他新结识的好友来到靶场前列。听到司仪官叫出的族名,灰蓝色的眼睛浮起善意的笑:“叫错啦!他们是孛孛儿帖斯族的,胸口皆有狼头刺青为记。他们居住在极北狼群出没之地,徒手猎狼的本领天下无双。” 好友若苏厄刚从狼曲山匆匆赶来,脸上的黑灰还没来得及抹去,布裤上的破洞在周围光鲜亮丽的衣饰衬托下,格外惹人注意。少女们见了他,都不由得暗暗皱眉躲开,生怕他蹭花了自己漂漂亮亮的飞眉新妆,弄坏了好不容易才请人做出的时兴花髻。 他今天有些心不在焉,对友人表现出来的渊博也不如平日那般连连赞叹,只顾将眼睛向靶场远处扫着,口中道:“近年收编的部族成百上千,他们也记不清那许多名字。”忽而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幸好你们部族与你同名,我一听就牢牢记住了!” 霍特格在北语中即为“刀”,此名正是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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