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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九章 我要争此界大世 (第3/4页)
这点从知事的脸色可以看出来。 然而排在聂煌前面的一个女孩却让灵虫出现了金色! 第一次出现金色! 而那个知事瞪大了眼睛,脸上不禁狂喜。 金色代表什么,他再清楚不过。 按捺住喜悦,知事和颜悦色地让女孩站在自己身旁,然后继续对剩下的几人检测资质。 轮到聂煌时,灵虫在他指尖咬了一口。 就在聂煌等待灵虫鞘翅变色时,灵虫竟然将他的血又吐了出来。 知事做了那么多年灵虫谷招收弟子的负责之人,一个知字就代表这个位置必须知道很多东西。 但知事从未遇到过灵虫将凡人血液吐出的情况。 这意味着什么? 莫不是这个凡人天生被灵虫厌恶? 但他为何会被幻境送来自己面前? 很矛盾! 知事也只能猜测,旋即哼了一声,他不该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 金色的那个逆天资质还需安全送回宗门,不必过多思虑聂煌这种被灵虫厌恶的人。 不过知事没有将聂煌拒于仙门外,这种天生被灵虫厌弃的凡人还是有些价值的,或许宗门内某些长老乐于研究研究。 知事干脆将聂煌也收入这次的合格队伍,待到宗门内,许给他一个杂役弟子的身份也无不可。 聂煌不知自己是因为天赋太差被招收进去的,他直到被知事带离,都不清楚刚才那一幕的含义。 不同于知事的匆忙离开,其余仙门因为招收的弟子数目不少,进程有点缓慢。 公孙离有天生剑骨,自然不需要担心资质不够。 她毫无阻碍地被公孙无芷招入自己背后的宗门,明华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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