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祚高门_0851 天中大邑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0851 天中大邑 (第4/6页)

有书令在身可以杂抵半责,其后则就需要因令而问了。”

    那吏员又在旁边说道。

    凉州几人听到这话后,心内都有几分不悦,他们虽然不是公开身份前来,但在凉州也都是颐指气使惯了,又何曾受过庶民律令的约束。只有那个谢艾却有一些好奇,开口询问道:“我观此境,片刻往来都逾万众,纵有督士执法,又如何纠察罪徒?又如何审辨乃是初犯?”

    吏员听到这话后,便又微笑着解释道:“境中出入,都有定途。几位此前过关时不知可有关条?关条又分坐关、行关,入津之后,则以关条而换引条,引条则分商引、民引……”

    一番解释之后,谢艾才渐渐明白过来所谓的条引是什么,关条能追查人的来历,引条则追踪人在汝南的活动。人在此境凡有入于邸舍、客栈、食肆之类,都要出示引条印戳,各行各业用戳都不相同,有无在交易中违禁,根本不需在闹市中追查,等到离境的时候上缴引条,通过印戳颜色就可以审辨出来,届时才会问责。

    至于是否初次违禁,也并不是说的历次往来,而是只追究单次。如此一来,便要求人熟记都督府行令,否则等到离境的时候,身违数禁还不自知。

    “当然,诸位也无须担心治中商户会有诬告劣举。凡具行戳之权的商户,因其戳令高低,必纳市准钱。凡有查实行诬,则必严惩不贷。同时民户也可向市监检举,若有商户以行戳权而要挟夺利,查实之后即没罚钱对偿。”

    听到这里后,谢艾便更加明白淮南都督府的行令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